漢語中的“區”是一個使用頻率很高的字,如“香港特別行政區”、“深圳經濟特區”、“內蒙古自治區”、“經濟開發區”、“欠發達地區”、“三峽地區”等等。上述詞語中的“區”在漢語中沒有任何形態上的差異,也就是詞語本身所表示的概念意義是相同的。但是,事實上,同樣是一個“區”,它在不同的語境中往往具有不同的概念意義,其原因在于“區”在功能、地理位置、劃分方式等方面的不同。如果譯者不能充分理解這一特點,在漢英翻譯過程中就難免會造成誤譯。
因此,我們在翻譯帶有“區”的詞語的時候,應該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,首先搞清楚英語中用來表示“區”或“地區”的單詞之間的有什么不同,然后再選擇合適的詞來對應翻譯漢語中的“區”。
一般來說,英語詞和漢語詞的語義,重慶翻譯公司——西迪斯翻譯總結了有以下幾種差別情況:
在一種語言里有些詞在另一語言里沒有對應詞;在兩種語言里,某些詞語表面上似乎指同一事物或概念,其實是兩回事。同一個事物、生物或概念,在某些語言中可能只用一個詞來表達,在另一種語言中可能有幾個或更多的詞來表達;某些事物或概念在一種語言里只有一兩種表達方式,而在另一語言里則有多種表達方式,即在另一種語言里,這種事物或概念有更細微的區別。表示同一概念的詞越多,詞義就區分得越細。
英語中用來表示“區”或“地區”的常見單詞area, region, zone和district就屬于上述第三種現象。在“區”詞語的漢英翻譯過程中,誤譯現象比比皆是,其原因就在于譯者對于上述四個單詞的概念意義缺乏完整的了解,由此而來的就是望文生義,不分青紅皂白,隨意濫用上述四個英文單詞,從而造成大量誤譯,最常見的一個誤譯出現在當前轟轟烈烈的外向型經濟建設之中,把遍地開花的“經濟開發區”翻譯成economic development area。
毋容質疑,area, region, zone和district這四個英文單詞雖然翻譯成漢語都有“區”的意思,但是它們之間有著明顯的內涵和外延的不同。比如說,我國的“經濟特區”稱為special economic zone(簡稱SEZ),而“香港特區”和“澳門特區”中的“特區”的英譯是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(簡稱SAR),在中文中同樣是“特區”兩字,但是英語卻分別使用了zone 和region,個中緣由自有道理。譯者如果不能較為準確地區分area, region, zone和district之間在概念意義上的差異,其譯文可能引發目標語讀者的理解障礙,甚至引起誤解。
在表示漢語中“地區”概念的英文對應單詞中,area是最常見的,因此許多誤譯現象都表現為應該使用其它單詞的地方都使用了area。簡單地說,在中國的英語學習者和使用者看來,只要看見漢語“區”,其條件反射的英語對應單詞就是area。
在了解了上述特點之后,我們在翻譯以下帶有“區”的詞語的時候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。比如:
海嘯災區 tsunami-hit areas
受災地區 disaster-affected area
洪水災區 the flood-affected area
革命老區 old revolutionary base areas
邊遠地區 remote and border areas
少邊窮地區 former revolutionary base areas, areas inhabited by ethnic groups, remote and border areas and poverty-stricken areas
特困地區 destitute areas
中西部地區 central and western areas of the country
近海地區 offshore area